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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浓重,正好开溜,沈烨等人悄悄来带城门口。

所有的人都已经集中到于家大宅,这儿并没有人把守,轻而易举的就逃到外头去了。

来到四周无人处,廖斌带着哭腔的说道:

“哥哥,咱们的琉璃珠没了!”

沈烨伸手拍了他的脑袋一下,然后扛起了兰兰。

“憨嘣,那就是一坨沙子,没有你们值钱!”

经验主义害死人啊!

玻璃在某位面不过是生活中的常用品,虽然沈烨将它提升到翡翠的价值,但架不住这里的人把它当“钻石”看待。

但究其原因,无非是一个“势”字。

皇帝要证明自己天命所归,周家还能统治五百年!

准备砸锅的家伙,也需要证明自己能够取而代之!

当他们将眼光放在一处时,不过是摆件的琉璃珠就变得神乎其神。不经历一场血战,恐怕不能决定它的归宿。

如此一来,埔山这种吃瓜势力就显得微不足道。只能像兀鹫一般的躲开,等到尘埃落定时,才能捡一点残羹剩饭。

沈烨发出一声哀叹。

“憋屈啊!”

这一次他的计划,本来是想买十万斤以上的生铁。遇到夏侯英的时候,换成更大的目标二十万斤生铁。

谁知道来的客人太大,一下子把饭桌给砸掉,现在能把命捡回来已经不错了。

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,廖斌沉声说道:

“哥哥,前面有人!”

确实有人,而且还不少,看着他们头上裹着的红巾,就知道这是一群义军。

沈烨却一下子窜到灌木路边的林中,觉得还不保险又继续深入几十步。

“都别说话!”

义军变得阔绰了!

身上着甲不说,手里还拿着制式兵刃。真要有这么好的装备,李过早已经拿下了甘州城。

观察了一阵,廖斌压低嗓门说道:、

“西军步卒!”

夜不收本来就是收集情报的,自然知道周围势力的特点。

西军步卒经常以步破骑,手里拿的都是丈八长矛,相当于某位面4米多的长的家伙。

和电视剧看的并不一样,他们使用的长矛矛头就将近三尺,矛尖有两寸粗,呈三棱型,一旦被刺中后果不堪设想。

“那是破甲锥,专门克制北凉装具骑兵。上面装着的倒齿,能勾住甲片。”

沈烨暗自点头,他还以为矛头上的倒钩是装饰,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作用。

正在沉思的时候,廖斌却将他按倒在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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