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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河南,他毫不费力地招募了十几万人,只用了两年时间,就占领了河南全境,所向披靡,先后杀死陕西总督傅宗龙、汪乔年,以及我们的老熟人福王朱常洵。

鉴于崇祯同志的倒霉史,已经太长,鉴于他受的苦,实在太多,鉴于不想有人说我拿崇祯同志混事,还鉴于我比较乐观,不太喜欢落井下石,所以,我决定简单点儿,至少保证你不至于看得太过郁闷。

参考消息

朱常洵之死

崇祯十四年,洛阳城破,农民军将福王朱常洵捆倒在自己林木秀美的王府后院中。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被剁成碎块,同园林中驯养的梅花鹿一同煮熟被赏赐给士兵。因福王封号有“福”字,而梅花鹿又是传说中寿星老的坐骑,故李自成又戏称此为“福禄宴”。而福王府的大批金银财宝也成为李自成接下来几年起事的军费开支。

李自成中原大捷

李自成同志依然在前进,一年后,他进入陕西,击败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猛人孙传庭,占领西安。明军就此再无还手之力。

崇祯十六年(1643),李自成在西安,集结所有兵力,准备向京城出发,他将终结这已延续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国。

在出发前,他发出了一道檄文,文中有八个字:

“嗟尔明朝,气数已尽。”

嗟尔,明朝

对于上述八个字,崇祯应该是认账的,因为不认账不行。

上台以前,憋足了劲儿要干掉那个死人妖,死人妖干掉了,又出来党争,后金入侵,看准了袁崇焕,要他出来上岗,一顿折腾,后金没能折腾回去,袁督师倒给折腾没了。本想着卧薪尝胆,忍几年,搞好国内经济建设,再去收复大好河山,结果出了天灾,又出来若干人等造反。

调兵,干掉若干人等,若干人等被干掉,又出来了若干更狠的人(比如张献忠、李自成),再调兵,把若干更狠的人又打下去,投降的投降,跑的跑,正准备一鼓作气……

清军打进来了。

好吧,那就去打清军,全部主力调到辽东,打个一年半载,好不容易把人熬走,后院又起火了,投降的不投降,跑进去的又跑出来。

很巧,又是灾荒,大荒,没法活,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。

这种编剧思路,很类似于早些年的经典电视剧《渴望》,按照当时编剧的思路,就是找个弱女子,什么坏事、孬事、恶心人到死的事,都让她碰上,整体流程大致是,一棍子打过来,挺住,再一棍子打过来,继续挺住,挺到最后,就“好人一生平安”了。

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,他挨棍子的数量,估计比《渴望》女主角要多得多,抗击打能力更强,但不同的是,他的故事没有一个好的结局。

因为他的故事,是真实的,而真实的东西,往往都很残酷。

崇祯并非一个温和的人,他很急躁,很用力,用今天的话说,叫用力过猛,但那个烂摊子,不用力过猛,只能收摊。

崇祯很节俭,他的衣服、袜子,都打了补丁,请注意,打补丁的,并不一定很节俭,往往很浪费,比如后来清朝的道光同志,衣服破了,让人去打了个补丁,五十两白银,这哥们全然是败家的,还说特便宜。

而崇祯的补丁,是他找老婆打的,免费。

此外,崇祯还有个特点:走路慢,因为走得快,里面的破衣服就会飘出来——节俭是节俭,脸面还是要的。

他工作很努力,每天白天上朝,晚上加班,据史料记载,大致要干七八个时辰(十四到十六个小时),累得半死不活,第二天接着干。

简单地说,崇祯同志干的,是这样一份工作:没有工作范围,没有工作界限,什么都要管,每天上班,不是跟人吵架(言官),就是看人吵架(党争),穿得破烂,吃得也少,跟老婆睡觉较少,只睡五六小时,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,什么北边打过来、西边打过去、祖坟被人烧了、部将被人杀了、东西被人抢了等。

这工作,谁干?

最不幸的是,崇祯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,都无法换来一个幸福的结局——他的努力,终究失败。

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(简称最最不幸),崇祯知道这点。

知道结局(注:悲剧),也无法改变,却依然要继续,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。

史料告诉我们,崇祯同志应该知道自己的结局,他多次谈到命数、气数,经常对人哀叹:“大明天下,奈何亡于朕手!”

参考消息

朱由检的简朴

崇祯和他的祖父万历一样,生性吝啬,他小时候用仿影的方式练字,如果纸张较大而范本的字较小的话,他一定会先将纸的一边对齐范本,写完后再把剩下的地方都写满,以免浪费。尽管身为帝王,他无法随意出入于民间,但为了节约起见,他却常派人到宫外去从民间采买物品,然后仔细地询问价格。崇祯除了是个节俭主义者外,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。他本身拥有丰厚的内帑,然后可以大谈节俭,同时也要求所有官员不但要节俭,而且要廉洁。但是,理想主者的错误往往是无视现实的可能性而急于求成,急于求完美,崇祯即是如此。

然而,他依然尽心尽力、全力以赴、夜以继日、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、不到长城心不死、撞了南墙不回头,往死了干,直到最后结局到来,依然没有放弃,直到兵临城下的那一天,依然没有放弃。

一个了不起的人。

结局到来的具体过程,就没必要细说了,我说过,我是个有幽默感的人,很明显,至少对于崇祯而言,这段并不幽默。

我还说过,我是个不喜欢写废话的人,同样,对崇祯而言,这段是废话。

当然,对李自成同志而言,这段很幽默,也不是废话,他从陕西出发,只用了三个月时间,就到了北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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